欢迎来到深圳中鲁粤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收藏本页 | 常见问答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科技资讯

日本加野麦克斯Kanomax
专注某某行业十余年
咨询热线13800000000

热门关键词:示例页面

科技资讯

抖音双击0.01元100个双击_789代刷网_快手免费涨1000粉丝软件

文章分类:文章中心人气:54 次访问时间:2024-05-07 19:05

自助下单地址(拼多多砍价,ks/qq/dy赞等业务):点我进入

卓启咨询:聚焦品质、深化品质、提升品质

压力表检定相关问题的探讨(一)

压力表作为一种测量仪表,主要用于安全防护、工业过程控制、监视和监控压力等方面,压力表显示的准确性对设备设施的运行至关重要,因此需要对压力进行校验定期测量。

目前,企业的普遍做法是每年对所有压力表进行一次检验,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实行每六个月检验一次。 一些安监执法人员还提出“所有压力表必须每年或每六个月检查一次”的观点,责令企业对未定期检查的压力表进行整改。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压力表都要定期校验呢? 什么是测试期? 如何处理“压力表未定期校验”的问题? 本文从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的角度出发,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压力表检定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为安全监督执法找到有力的执法依据,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01

1、压力表的强制检定范围

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出自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使用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的计量器具、对于环境监测,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应当实施强制检定。 未按规定申请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压力表的国标,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19年10月2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用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发改委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用工作用计量器具详细目录》 1987年5月28日计量局均规定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进行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气压表和氧气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强制管理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nsjg/jls/201911/t20191104_308126.html)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实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明确了压力表(包括压力表、气压表、气压计)的强制检定范围。量表和氧气表)规定。

1、用于安全保护的压力表需要校验。 包括以下7类:

1个

锅炉主缸和给水压力部件的测量;

2个

压力表的国标_国标镀锌钢管压力等级表_国标角钢规格表

固定式空压机气室及主管压力测量

3个

发电机、燃气轮机油压、机车压力测量;

4个

医用高压灭菌器和压力锅中的压力测量;

5个

压力测量带报警装置;

6个

密封压力容器中压力的测量;

7

有害、有毒、腐蚀性介质的压力测量。 (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2、用于安全保护的气压表需要校验。 即:矿井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 (如:矿用气压表、矿用风速计)。

3、用于安全防护的氧气表需要进行校准。 包括以下2类:

1个

压力表的国标_国标角钢规格表_国标镀锌钢管压力等级表

氧气瓶充装过程中的氧气监测压力测量;

2个

过程中影响安全的爆炸性氧气压力的测量。

4、用于医疗保健的氧气表需要经过认证。 即医院输氧用的浮标式吸氧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

可以看出,11类压力表中有3类需要强制检定,并不是所有的压力表都必须强制检定。 由于医卫氧气表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并不常见,故不展开讨论,仅讨论用于安全防护的三种10型压力表。

02

2、压力表的检定周期

国标镀锌钢管压力等级表_压力表的国标_国标角钢规格表

上面已经确定了强制检定压力表的范围,这就引出了本文讨论的另一个关键问题,如何确定强制检定压力表的检定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规,并报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强制检定周期由实施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确定。 .

可见,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压力表的检定周期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需要参照相应压力表的检定规程。

在企业中,压力表(包括压力表、气压表和氧气表)多为弹簧管式通用压力表。 《弹性元件式通用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JJG52-2013)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3年12月27日正式实施。半年(国家规定一年一次不是由压力表本身决定的,而是由使用压力表的项目性质决定的)。

对此,有两点。 一是本文所指压力表应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需要强制检定的压力表,并非所有压力表。 二是“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参照《关于加强和调整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检定周期管理的通知》(质量技术监督局良发[ 2000]182号文),规程中规定的验证周期为正常条件下的最长试验周期。 考试时间不能延长,但可以缩短。 缩短检定周期的,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必须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压力表的国标,经审查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压力表的强制检定必须由法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 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10月20日发布),第八条计量检定机构考核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复审考核,应当按照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标准》的规定执行。 如果企业取得《计量标准评定证书》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则企业自身的验证也是有效的。

热销产品